00'33''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物业维修基金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00'35'' 业主家里被盗物业没有承担责任赔偿的义务。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义务、采取了必要的预防措施,物业公司就可以对业主因第三人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免赔偿。
00'38'' 居委会不能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居委会是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当地政府为便于管理和服务群众而组织和支持的,不是小区房产的产权人,没有选聘物业公司的权利。物业公司的选聘权利在各位业主的手中。
00'47'' 小区的停车位,是可以对外进行出售的。在小区的规划中,已经规划好的用来停放汽车的车位以及车库,首先应该要满足业主的日常需要。另外,建筑区划内,已经规划好的用来停放汽车的车位以及车库的归属,应该由当事人通过附赠或者是出租、出售等方式进行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用来停放汽车的车位,则属于业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