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几种情况: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3个月或3.5个月。 4.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4个月或4.5个月。 5.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9个月。
在中国诉讼程序中有一审、二审,没有三审。我国实行的两审终审制。二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
1、审理前的准备第一,起诉状、答辩状的传送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立案之日起的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医疗机构,被告医疗机构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或者答辩状。第二,法院的告知、调查人民法院对已经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并且可以在开庭时,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提出回避的事由。2、开庭审理程序第一,公开开庭审理允许旁听,允许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的。第二,身份审核按照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医疗纠纷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第三,法庭调查、质证当所有程序的工作完成后,诉讼程序就进入了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答辩;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对证据的质证第四,鉴定程序在进行了上述的程序后,法庭会委托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鉴定完成后,将鉴定结论交到法庭。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对该结论再进行质证。就鉴定、勘验的事实和结论的真实性、关联性再次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如果鉴定结论对患者及其家属十分不利的,就应当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第五,法庭辩论第六,最后陈述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第七,调解及判决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民事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一审判决并未生效,以二审判决为准。因此,不算是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