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上诉的程序: 1、当事人要求上诉。 可以书面提出上诉,或者口头提出上诉,而口头提出上诉应制作笔录。 2、当事人可以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 3、写上诉状。 上诉状要包括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第一审判决书的文号,第一审法院的名称等。 4、上诉人可以撤回上诉。 上诉期限内,上诉人可以要求撤回上诉,法院应当准许。 5、上诉期满后,上诉人撤回上诉,由二审法院进行审查。 如果原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院正确,量刑适当,二审法院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 如果原判决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二审法院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继续按照上诉程序审理。
民事诉讼一审程序主要有以下步骤:庭前准备工作; 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宣布开庭; 宣告庭审的阶段;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宣判。
自诉案件的特点如下: 1.可以调解,自行和解和撤回自诉; 2.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3.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起诉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范围: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审二审终审后还是可以抗诉的。 抗诉包括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两种。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再审抗诉即原审法院之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接受抗诉的机关为抗诉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这种抗诉不受时间限制,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提交上诉状的,可以交给一审法院,也可以交给二审法院。上诉状是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所用的文书。
公诉案件的一审审理期限,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需要在受理后不超过二个月进行宣判,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2、如果是审理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五个月左右。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会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检察院做出起诉决定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看情况: 一、当庭宣判的,在当庭宣判后的十日内将收到判决书; 二、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的期限是: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般的民事诉讼,不仅是在开庭前原告可以更改或增加诉讼请求,就是开庭中,在法庭辩论前也是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但劳动争议是特殊的民事诉讼,是仲裁前置的。即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在种情况下,无论是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还是以后增加的诉讼请求,都应当是在劳动仲裁的裁决的范围内,超过范围的,即没经劳动仲裁裁决过的,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也不能适用“增加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