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并未规定三金与彩礼的情况,一般来说,三金也是彩礼中的一部分,是属于结婚前新娘必须要有的首饰,一般包括金耳环,金手镯,金项链三种。 如果是条件好的,会选择更多饰品,彩礼除了送三金外,最重要的是送多少礼金,礼金的数额是关系到女方父母是否答应婚事的关键 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由于“结婚三金”一般较为贵重,是介于彩礼和婚前小额赠与之间实物化的礼金,且有专属女方使用的属性,给予女方后就转化成了女方的个人物品。对于大额的“结婚三金”应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参照彩礼的处理原则,结合“三金”附条件赠与的属性,综合考虑“三金”金额、男女双方经济状况、双方的过错程序、双方是否结婚、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女方是否索要、男方是否主张该权利等个案的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五险一金和五险三金主要区别是范围不同, 而五险三金不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还包括小企业欠薪保障金和残疾人失业保障金。 (1)通俗理解:三金即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但此理解仅为非专业性理解,不能作为“三金五险”或“五险三金”的正确诠释。 (2)常规理解:三金应该是:失业金、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简称公积金,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只有国有企业,要么事业单位才提供,私人企业一般是没的) 五险是:养老险、失业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三金与五险中的失业金(失业险)、养老金(养老险)意思是一样的,言下之意三金三险、五险一金是同一种东西。
看具体情况定。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自愿无偿赠与女方三金首饰,符合赠与合同的双方性、诺成性和无偿性的特点,此时,三金不属于彩礼范围,是一种无条件的赠与。如果是按照本地的风俗习惯,为达到缔结婚姻的目的,男方购买三金等首饰赠与女方,这种情形下的赠与则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三金属于彩礼的范围。
退婚,原则三金退回东西。如果是给的现金,女方购买了三金,则可以要求女方退回现金。具体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法院诉讼解决。有原物的,应当退还原物;原物毁损或丢失的,可以双方协商折价予以退还。
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以要回,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
离婚纠纷中三金的分配:如果三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三金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三金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配偶无权要求分割。
若婚后未同居或彩礼致男困顿,离异时男方可申请得回彩礼及三金,归自我方所有;否则彩礼与三金会视作女之婚前个人财物,归女所有。 若是婚日后赠送,此项金额将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有女婿为之平分;若赠予人生前已表明只赠予女方,则按赠与人意愿执行。
在法律视角下,若被判定为属彩礼范畴之物项,即三金。那么在当事人历经法律程序完成婚姻注册之后,若决定离婚,原物件三金应依法予以退还;反之,若当事人已于婚后共同生活,则在面临离婚状况之下,三金毋须退还。
七险三金中的七险主要包括: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重大疾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三金是指住院互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七险个人缴纳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个人8%。 医疗保险:个人2%+3元。 失业保险:个人1%。 工伤保险:个人无需缴纳。 生育保险:个人无需缴纳。 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无需缴纳。 个人缴纳月工资的8%、2%、0.5%分别作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失业保险,这些社保金在应发工资中扣除,由单位代缴的社会保障局。三金总比例占月工资的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