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提供口罩,员工不可以拒绝上班。但在特殊时期为员工提供口罩,充分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怀; 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员工准备些口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
对于工作中感染疾病,或者上班途中感染病毒肺炎的,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病,只有两种能认工伤,一是职业病。 二是突发疾病,突发疾病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且满足48小时内死亡。感染病毒肺炎不属于职业病,也不是突发疾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
不是必须上班才能做,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
需要赔偿下列费用: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月工资。 2.工伤就业补助金:(省社平工资)×2月。 3.医疗补助金:(省社平工资)×2月。 4.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天数×120元。 5.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本人月工资。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治疗天数×30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偏离最佳上班路线,遇车祸受伤是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
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不是劳动者主要责任的,可以算是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
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提前上班的要求,对于员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保障。因此,员工可以拒绝企业的提前复工要求。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规定,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 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 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
用人单位不可拒绝曾患新冠肺炎的员工回单位上班,这种行为属于用工歧视,违反法律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能培训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
用人单位不可以拒绝曾患病已治愈的劳动者回单位上班; 如果劳动者已治愈或已排除传染病嫌疑,用人单位不可以拒绝劳动者上班。这种行为属于用工歧视,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员工因担心疫情而拒绝上班的处理是用人单位应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对其进行安抚、心理疏导; 消除员工恐慌情绪,引导劳动者逐步进入正常工作状态;若公司可以远程工作,可以安排员工远程在家工作; 可以经沟通后,劳动者主动辞职,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