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工伤认定的条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 具体内容是:《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
上班出车祸同时构成工伤的,其赔偿标准不同省份不同规定,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是不双倍赔偿的。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第三人要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先向第三人要求赔偿后,赔偿数额低于其依法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就差额部分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
刚签的劳动合同还没正式上班可以辞职,如果是在试用期期间的,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过了试用期,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事故伤害,就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并要求工伤保险赔偿。 即便是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
工伤鉴定期间可以上班,单位无权辞退劳动者,劳动者享有继续工作的权利,单位需要发放报酬。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
工伤鉴定期间不能上班,可以不去上班,单位应当按照伤情对应的停工留薪期支付工资,但前提是在劳动仲裁当中提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
工伤鉴定没下来如果医疗期结束应该到公司上班。工伤认定书下达之后,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在医疗期结束之后,员工是可以选择辞职,并不影响员工领取相应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
工伤鉴定后不上班在停职留薪期满后的,用人单位可以停止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并书面通知限期复工,逾期不复工的,可以按旷工处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
合同到期没续签还在上班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
企业法人代表可不可以去别的公司打工,这取决于是否和本公司的业务相冲突,另外还需得到股东会许可。 公司法人代表在其他公司上班,按照劳动合同处理,但不得有损原公司利益或者新公司的利益。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