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现买卖违约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下列情形可以无条件退房:1、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的;2、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3、购房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开发商欺诈订立的;4、按揭不能的;5、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等。
法律分析:房屋出租以后的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承担。业主和承租人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交纳物业费。
房屋不住人收取物业费的方式是:(一)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二)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三)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
不住人物业费的收取如下:(一)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二)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三)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
取消协议与条款的方式: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固定,依法订立的协议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有约定解除条款的,出现约定解除情况时也可以解除;另外,出现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时,也可以解除协议与条款,例如由于客观原因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不可抗力等。
法律分析: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不可以拒付物业费。入住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不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业主只要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就应交纳物业管理费。
原业主拖欠物业费新业主可以敦促其及时支付,房屋买卖合同中原业主留存物业保证金的可以此费用进行扣除。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房屋具有产权的人员享受业主权利。业主是在区分所有建筑物内或者在一个建筑区划内拥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专有建筑物空间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
在业主未按期缴纳供暖费时,供热单位需要催告业主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如果过了合理期限仍未缴纳,供热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业主缴纳,而不能随意中断供暖。如业主恶意拒绝缴纳供暖费,供热单位经市政管理机关批准以后,才可对其停止供暖。
物业公司不可以随意上调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