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的主体。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侵犯着作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经国家批准和未经国家批准从事出版、发行活动的单位。 依《刑法》之规定,单位犯侵犯着作权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3、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
合同主体不同能签补充协议。合同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样效力,是合同的一部分。如果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可以视为对原合同的修改,补充协议签订后按补充协议约定内容确定权利义务关系。
用工主体即实际施工人包括四类: 1、转包的承包人2、违法分包的承包人3、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4、超越资质等级及没有资质而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承包人。
1、我国民事主体是比较多的,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而自然人是指个人,法人是指组织,自然人可以分为有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类型。 2、公司债务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自然人如果不是公司股东,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自然人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除外。
首要责任和主体责任的区别为:首要责任指的是第一位的责任,主体责任则是指主要责任;首要责任多用于一个人担负诸多责任的情况时,一般会按照轻重缓急区分首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等,首要的也就是第一位的,主体责任一般是指在一项工作或一项任务中,按照职务的高低来划分责任,一般是职务高的人负主体责任。
1、任何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都可以是非法组织卖血罪的主体要件。 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若单位犯本罪的,采取双罚制,对单位和自然人都要判处刑罚。 3、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所谓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 2、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限制人身自由方法,是指将他人的人身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一定限度内的方法。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重点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会产生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危害后果,但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又侵犯国家劳动管理制度。劳动者作为公民其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已为我国
单位须具备以下特征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第一,合法性,即必须是依法成立或经有权机关批准合法存在的组织。 第二,组织性,即具有一定的组织结构形式。 第三,独立性,即具有独立支配的资产或资金,能独立从事民事、经济活动,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