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买卖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支付价款,并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无产权证的房屋本身就是不能过户的。因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否则不会通过申请,其过户的要求也会因房产证的缺失而遭拒绝。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定金可以返还。
开发商迟延办理房产证业主可以根据房产买卖合同约定,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需要提供以下证据:第一是,房屋买卖合同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第二是,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凭证;第三是,办理房屋过户的所有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理由等证明材料;房屋权属相关证明第四是,出卖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承租人意思表示证明;第五是,出卖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意思表示的证明。
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这些房屋买卖合同能撤销:1、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2、显失公平的房屋买卖合同。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一方违约时,双方尽量选择协商解决纠纷,若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守约方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第一,若违约方违反的是金钱债务,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守约方已经过户,而违约方没有按期付款的。这种情况下,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二,若违约方违反的是非金钱债务,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守约方已经付款,违约方明确表示不再过户。这种情况下,如果客观条件确实无法过户,守约方只能选择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客观条件是允许过户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交易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2、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并且一定要交易,此时双方可以签订买卖合同。对于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证,签定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请看以下论述。3、房屋没有产权证,订立买卖合同并不因此一定无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救应当认定为有效。
如果售楼广告承诺的内容属于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