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有用,当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就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事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旦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就具有了一定的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撤销。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应从现场调查行动正式开始的第二天算起,在整整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编制工作。
在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签署方面,虽然要求双方当事人进行共同签章确认,但若当事人因故未能及时签署也并不会对此引发的责任分担问题造成直接影响。
若当事人对现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可于该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的原公安交通管理机构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异议,并且与对方当事人就损害赔偿达成了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协议进行赔偿。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够准确地反映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并遵循法定程序及规范内容的前提下,其可作为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据材料予以采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具备直接作为诉讼依据的法律效力。若有任何一方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持有异议,应在法律规定的三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复核申请书。相关主管部门将在法定程序限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发期限为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