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需要看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 3、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
可以报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签字,对方又耍无赖,可以要求交警按事故处理规定的简易程序处理,即:交警招集肇事者、你本人、还可以把车主招集到,三方协商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三方签字,各执一份,对方找保险公司要钱,或约定转入你的账户交纳入协议。如果对方还是不配合,不到场,交警是有权定责并有法律效力的。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诉讼程序。 因此,碰到交通事故无赖时可先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对方不配合,可通过诉讼程序来处理。
交通事故伤者去法院起诉,只起诉肇事者,肇事者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一起参加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人没事车有事的话还是需要赔偿的,对于只有车损,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 如果车辆是营运性车辆,可以向对方主张营运车辆停运损失。交通事故受损车辆赔偿: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出具的车物损失鉴定结果上表明的损失金额进行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上下班途中,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因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交通事故交警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开车的不是车主本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车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在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 如果车主明知驾驶人无驾照,酒后或者吸毒,或者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告知驾驶人的,这几种情况车主与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除此之外,只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只不过车辆涉及保险及事故调查那些需要你配合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不满意,可以到上一级交警部门进行投诉。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仍不满意的,可以搜集证据由法院做最终责任认定。
车辆通常在路口转弯时右转弯要让左转弯,交通法规定以路口的顺畅和安全角度要求右转(小转弯)要让左转(大转弯)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由右转车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出车祸后医疗费,可以由伤者先行支付。需要急救费用的,由肇事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