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我国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全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实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授权而实施的一种职权行为。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针对特定的交通事故而单方面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三)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对于身为旅游公司职工的司机,在驾驶旅游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构成工伤的,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对于车上的乘客,有权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旅游公司索赔。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负责任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交通事故需要根据事故双方的过错来承担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根据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进行划分,然后根据划分的责任进行赔偿。交通事故中的超速可以通过司机供述、现场刹车痕迹来计算,但现在好多ABS的出不来拖痕是无法计算的。看车辆是否超速还要看要看此路段是否有限速等等。
是。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它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
交通事故私了两清保险公司不需要赔。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车子被别人撞了,要折旧费不合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可知,对于营运车辆,所谓的“误工费”(停运损失)是被支持的;合理的交通费(默认为公共交通费用与打车之间费用的协商价)也是被支持的。上述虽然提及协商推全损,但对于车辆折旧费,却没有提及到。我们姑且简单的认为:法无授权即禁止,即不赔车辆折旧费。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对方不一定要到场,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最好是能本人签字,如实在无法签字可以申请代签。 1、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托别人去,在之前带上齐全的理赔资料(交警证明、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定损单、修理发票及清单)包括银行账号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委托他人递交给保险公司。 2、现在很多保险公司推出快速理赔的流程,不需要本人到场就可以理赔。在出险以后报警、勘察定损以后,递交理赔单证,被保险人应当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向保险公司提交事故的必要单证。 3、在递交了车险理赔所有的单证,车主就基本完成了车险理赔流程,可以安心等待保险公司的领取车险理赔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