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撞伤别人跟公司无关,如果员工在交通事故中承担非主要责任,那员工就属于工伤,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但是如果员工是主要责任,撞伤他人的则与公司无关。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徇私舞弊,不作为,有确凿证据,可以向其上级纪委或督察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督察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
交通事故骨折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几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
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费和诉讼费是由肇事者承担的。 【法律依据】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 1、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驾车;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发生以上四种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中的折旧费的计算
1、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调解,法院也可以根据需要对当事人分别做调解工作; 2、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超过诉讼请求的范围,法院可以准许; 3、交通事故双方可以在调解协议中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由案外人担保,但担保人不签收不会影响调解协议书的效力; 4、法院在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应当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是: 1、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标准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
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处理程序是: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审理,起诉前在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做出评残鉴定,重新鉴定的申请应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对已作出的评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