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会影响到赔偿的。赔偿金额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交警队出具的《伤残评定登记表》或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医鉴定委托书》;医院病历、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受害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不能撤销和反悔。 《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的、在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水运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浮动设施在海洋、沿海水域和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交通事故。 水运交通事故的分类: (一)碰撞事故; (二)搁浅事故; (三)触礁事故; (四)触碰事故; (五)浪损事故; (六)火灾、爆炸事故; (七)风灾事故; (八)自沉事故; (九)操作性污染事故; (十)其他引起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水域环境污染的
不服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交通事故理赔需要的手续是: 1、报警,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好之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3、车辆维修,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 交通事故理赔需要的材料是: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 3、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4、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5、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等。
办理交通事故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
交通事故中双方就财产损失赔偿有争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