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注意事项: 1、及时报警。 2、记录车号,车型,颜色。 3、记住司机姓名,长相,衣着,单位。 5、查看对方车辆右上角保险标志,记住承保公司。 6、医疗就诊,要保存所有医疗单据、票据,病历,及交通费。等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救济途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 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包括以下内容:《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适用以下情形: 《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交通事故认定规则有以下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交通事故索赔的证据: 1、交通事故认定书。 2、伤残鉴定书。 3、当事人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的票证和单据。 4、车损物损证明,误工证明,受害人死亡的还要有死亡证明以及受害人被扶养人情况证明等一系列诉讼证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