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最长三十日。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 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1、当交通警察发出停车信号时,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把制动踏扳一脚踩到底或猛打方向盘,而应立即降低车速,开启右转向灯,向后面正常行驶的车辆示意。 2、驾驶员将车停稳后,应关闭点火开关,带齐随车证件,立即下车,接受交通警察的检查。 3、交通警察如果需要检查车辆时,驾驶员应主动配合,如打开车门、打开后尾箱等,并伴随交通警察检查。 4、驾驶员如不服交通警察的处罚,也不能当场与交通
交通警察对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有以下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 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二)组织抢救受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要做的工作如下: 1、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2、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安全地带等候; 3、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控制肇事人,查找证人;等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
以下情形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这些情形下而上路行驶会被扣留车辆;有伪造、变造以上证明的也会被依法扣押车辆;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是涉嫌犯罪的车辆;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等情形。
交通警察伤残鉴定的时间:治疗终结之日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在限定期限内委托具备伤残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评定报告,确认相关的残疾赔偿金。
交通事故交警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警察,简称交警,是指公安机关中负责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察的人民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其主要职责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察、交通犯罪侦查、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