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否认的举证责任一般由公司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举证,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法人人格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享有独立主体的法律资格。也就是说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法律上是没有独立的人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认定: (一)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到位或者甚至达不到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二)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三)利用公司人格逃避契约义务或其他债务。 (四)利用公司人格规避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 1、从主体条件看,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 2、股东行为时过错为故意; 3、从行为方面来看,股东实施了使公司形骸化的行为; 4、结果要件,公司人格否认应当以债权人遭受损失为前提; 5、行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
公司人格否认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
公司债权人有充分证据证明控制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损害其利益,并要求控制股东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和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具体如下: 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2、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 3、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点有: 1.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仅存于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它不同于法人否认说; 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个人股东与法人股东适用有所区别; 4.在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时,直接承担责任的股东应具备公司支配力; 5.只能由公司债权人提出诉请,公司本身或公司股东不得主张,亦不能由法院依职权采用。 【法律依据】
人格侮辱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关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