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点有:
1.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仅存于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它不同于法人否认说;
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个人股东与法人股东适用有所区别;
4.在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时,直接承担责任的股东应具备公司支配力;
5.只能由公司债权人提出诉请,公司本身或公司股东不得主张,亦不能由法院依职权采用。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