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两金”中的“两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因离职是不能提取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资金随同工作变动转移。新单位已经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转移。升学、参军、失业或新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人员、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这四种情况才能领取企业年金。
丈夫去世后企业年金继承方法: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另外,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份额应该是均等的。
企业年金怎么办理方法: 1、决定建立企业年金:成立计划执行小组或管理委员会,选择受托人并与之签订受托合同 2、制定出年金初步方案 3、集体协商确定企业年金方案 4、准备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文本 5、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养老金处) 6、劳动保障部门无异议后,分别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签订合同 7、向劳动保障部门(基金监督处)申请年金计划登记号 8、按照指定日期和既定方案建立企业年金并开始运作
满足特定情况是可以一次性提取的。企业年金的领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 2.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根据本人要求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4.职工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或提前退休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或分期领取。 一般来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可以领取企业年金,而特殊情况,如职工死亡、出国定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本人或者家属可以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可分为缴费确定(也叫DC计划)和待遇确定(也叫DB计划)两种类型。 1、缴费年金:通过建立个人账户的方式,由企业和职工定期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其中职工个人少缴或不缴费),职工退休时的企业年金水平取决于资金积累规模及其投资收益。 2、待遇年金:指缴费并不确定,无论缴费多少,雇员退休时的待遇是确定的。雇员退休时,按照在该企业工作年限的长短,从经办机构领取相当于其在业期间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养老金。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待遇与雇员的工资收入高低和雇员工作年限有关。具体计算公式是:雇员养老金=若干年的平均工资×系数×工作年限。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职工薪酬体系,展现企业良好文化、增强人才吸引力、稳定职工队伍。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公务员有企业年金,公务员的企业年金又被称作是职业年金,这种保障制度又被称作是补充养老,可以有效的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的现象,可以改善养老保险不足所带来的各种生活问题。
1.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向单位直接申请一次性或分期提取年金; 2.对于决定出国定居的职工而言,可以选择向单位一次性申请领取全部年金; 3.对于因病而丧失劳动力的职工而言,可以向单位申请一次性或分期领取企业年金; 4.对于在退休前意外死亡的职工而言,其继承人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职工所有的企业年金。
(1)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上述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