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有企业年金,公务员的企业年金又被称作是职业年金,这种保障制度又被称作是补充养老,可以有效的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的现象,可以改善养老保险不足所带来的各种生活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九条 【营利法人的章程】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条 【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
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025-07-18 11:02
1、企业年金可以减轻政府的社会养老保险压力,提高整个社会的保障程度,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2、年金是一种延时的待遇支付,通过对转移或支付条件的设定,可以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
3、企业年金可以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使老年生活有所保障。
2025-04-22 16:18
在我国企业年金的法律概念为企业及其职工自愿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的作用:
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
能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2024-11-22 09:17
职工辞职的,新单位也有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转入新就业单位。
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
2022-09-20 10:21
1.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向单位直接申请一次性或分期提取年金;
2.对于决定出国定居的职工而言,可以选择向单位一次性申请领取全部年金;
3.对于因病而丧失劳动力的职工而言,可以向单位申请一次性或分期领取企业年金;
4.对于在退休前意外死亡的职工而言,其继承人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职工所有的企业年金。
2022-10-09 11:13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