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企业关停之后坚决杜绝其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对已经核实的量大面广“散乱污”企业,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2017年9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实行挂账销号。
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认可。 清算组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而不是对破产企业股东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指导清算组的工作,明确清算组的职权与责任,帮助清算组拟订工作计划,听取清算组汇报工作。
公司开发票的方式:在公司注册后,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符合要求的,即可领购发票,并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定,企业需要在每年的一月一日到六月三十号之前,填报企业年报,并在全国信用公示系统中公示。如果过期企业没有报送年报,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如果三年内没有补报年报的,会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会影响企业法人的个人信用。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10%和20%两档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不是按基本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为了鼓励合伙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投入,近些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新政来减轻创业投资企业税务负担。具体有以下两点: 1.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创业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负,且在特定的政策下,可按照“利息、股利、红利“应税项目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合伙企业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
2021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2021年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企业申请核定征收后,就能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低至0.5%,企业所得税全免,综合税负低至1.6%。 二、2021年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财政奖励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高达90%扶持奖励。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为:35%。
2021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2021年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企业申请核定征收后,就能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低至0.5%,企业所得税全免,综合税负低至1.6%。 二、2021年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财政奖励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高达90%扶持奖励。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为:35%。
“(五险一金、劳动纠纷、社会保险)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 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缴纳0.5% 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缴纳0.8% 6.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国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补偿标准与员工工作年限有关。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但是补偿不得超过12个月工资。 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七条 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