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拆借活动的企业和资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金拆出拆入的企业必须是一个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法人。 拥有可以自主支配和使用的资金,能从事各项经济决策和各种经济活动,并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信誉。 2、资金拆入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切实的偿还能力,保证按期还本付息。 3、企业拆出的资金必须符合以下来源。 4、企业拆入的资金必须用于合法用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3、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4、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5、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
企业被外资收购后,原企业对员工的补偿分情况判断。 1、如果外资收购企业后,将原企业的职工工龄与新成立的企业合并连续计算的,则原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收购后新成立的企业不接受职工在原企业的工龄的,则应按劳动者在原企业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包括。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企业征收所得税的情形包括。 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 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所得税申报需要报送的资料包括。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所有的附表。 2、企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享受税收优惠的减免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企业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但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双方重新达成协议的、债务人在催收通知上签章的、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还款计划书、承诺书或者询证函,符合法定的情形的除外。
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直接改制为合伙企业: 1、个人独资企业遵循的是《个人独资企业法》及相关规定,而合伙企业遵循的是《合伙企业法》及相关规定,两者无法直接进行改制; 2、要将个人独资企业改制成合伙企业的,应当先行对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清算注销,在完成注销之后,就可以到工商局等部门办理合伙企业登记的相关事宜,开始设立合伙企业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