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划拨抵押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 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1、出让方式有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2、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 3、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
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是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不一致的解决方式如下:因为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 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 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
土地使用权人法人办理转让手续注意事项有: 1、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 3、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 4、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合同签订、国土部门审批、补办相关手续等环节。 【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
法律问题涉及土地使用权解释的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 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所有权与使用权的不同: 第一,从民法关于所有权的相关原理来看。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而使用权是实际利用的权利。 第二,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来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共同制作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七条明确要求买卖双方应对楼宇屋面使用权的归属作出约定。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
商品房或住宅小区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购房个人的。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转让土地使用权是用预缴税款的。 转让土地使用权涉及以下税种: 1、营业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一营业额×税率(5%)。因此应按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5%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
阳台外空间使用权一般属于全体业主,但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