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是解除夫妻关系的变更之诉,如果同时兼有财产的给付内容,可以适用财产保全措施。如果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如果一方有隐藏财产的行为时,另一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
若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除了法院的案件受理费外,可能涉及的费用还有律师代理,财产保全费,财产评估费,执行申请费等。具体的收费
根据所处阶段不同,财产保全可区分为:(1)诉前财产保全(2)诉讼财产保全(3)裁判文书生效后,执行程序启动前的衔接阶段的保全。一、诉前财产保全1、适用情形:利害
1、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
《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
1、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
1、诉前财产保全与执行过程中的查封冻结,都属于执行措施,其目的都在于确保申请人的权益得以实现。2、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诉前保全发生在立案之前,是对于紧急情况采取
(1)电子证据的诉前保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参照《民事诉讼法》第74条,同时参照协议的相关规定精神制定了《关于诉前停止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