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保管人是对被继承人遗产负责保存和管理的人。《继承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由此可见,存有遗产的人
遗产保管人是对被继承人遗产负责保存和管理的人。《继承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由此可见,存有遗产的人
遗产保管人是对被继承人遗产负责保存和管理的人。《继承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由此可见,存有遗产的人
遗产保管人是对被继承人遗产负责保存和管理的人。《继承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由此可见,存有遗产的人
遗产保管人是对被继承人遗产负责保存和管理的人。《继承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由此可见,存有遗产的人
遗产保管人是对被继承人遗产负责保存和管理的人。《继承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由此可见,存有遗产的人
遗产保管人是对被继承人遗产负责保存和管理的人。《继承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由此可见,存有遗产的人
遗产保管人是对被继承人遗产负责保存和管理的人。《继承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由此可见,存有遗产的人
遗产保管人应对遗产妥善保管,非经全体继承人同意,不得使用、处分遗产。
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是,受让人在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且支付合理价款、并需登记、交付的已登记、交付,则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