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保证人的求偿权保证人的求偿权,又称保证人的追偿权,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担保法第31条对此做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
情形如下:根据《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
债权人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12条的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
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一般保证人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1.主合同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民法通则》第81条第1款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
借款中保证人法律责任是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时,保证人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