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确定: 1.若变更主要合同,经过保证人的同意,则保证人依然承担保证责任; 2.若变更主要合同,未经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应超过保证人对原合同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 法律依据: 1.《担保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
对于变更合同保证人是否还承担责任要分情况看: 1.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可以免除责任。债权债务人之间未经担保人同意而转移债务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可以免除担保人的全部担保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移部分债务的,可以免除担保人部分的担保责任,担保人不得要求免除全部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23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要看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合同并未约定保证方式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是一般保证的,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经过了司法程序后仍不能履行债务的,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担保法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债权人可以免除共同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出具保函的,在保证人不履行义务时,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因为银行出具的保函相当于保证合同,因此发生不履行义务的情形时,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只是银行出具保函是出现于国际商务合同中,在国内合同中,是不涉及的。
1.担保人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 2.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需要债权人向法院对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无法实现债权后,可以向担保人(或其继承人)追偿。 3.如果是连带担保,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或继承人)追偿。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是什么担保的,那么就是连带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