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是指在保证人(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中产生的纠纷。在确定案由时应注意,当事人同时
保证责任是保证合同法律关系的重要内容,债权人的债权能够通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得到保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保证人应承担保证责任:(1)主债务履行期满而主债务人
保证成立的标志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合同。保证合同是诺成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保证合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实践
《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
保证合同的范围依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则按《担保法》第二十一条处理。《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根据《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该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见,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怎么确定保证合同的生效时间,保证人无论是单方出具保函、还是与债务人签订担保合同、或者在主债务合同上保证人一栏签章的,法律都视为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保证合同属于诺
根据《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该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九条,保证合同的成立条件有:1、签订书面保证合同:即保证人和债权人,依据书面形式,就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依法达成书面协议,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