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者责任保险人。 【法律依据】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按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的驾驶员承担的事故责任所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在赔偿后的权利: 一、有权接管被保险人在该已赔付保险标的上可能留下的任何利益; 二、如被保险人因重复保险而形成超额保险,各保险人相互之间有义务按其合同负责的数额比例分摊损失。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保险人取得物上代位权后的途径有: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付应是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请求;委付不得附有条件;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五十六条,除本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外,保险标的发生全损,保险人支付全部保险金额的,取得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但是,在不足额保险的情况下,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对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关于期限的规定:法定解除期限还是意定解除期限,需要看当事人双方对保险合同内容的具体约定。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 (一)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实; (四)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后投保人未按期申请复效; (五)保险标的转让而导致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六)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 (七)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
车辆损失险保险人的义务有: 1、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保险费及其支付方法等内容。 2、保险人应24小时受理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保险人接到报案后应及时查勘现场或明示处理意见。 3、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情节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指引及有关资料,并应跟踪服务。 4、保险有效期内,保险人有充分理由认定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法
保险代理人不可以全权代理保险人,需要在权限范围内活动。保险代理人的权限是缔约权和受领权。保险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依据保险代理合同而产生的。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
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以下五种情况下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一、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在投保单或者保险单等其他保险凭证上,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