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如果是非因本人意愿而辞职,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本人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劳动者是自愿辞职的,则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受益人。 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当给付他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在被保险人死亡后,他的人身保险金则应作为死者的遗产处理。
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关于劳动者行使失业保险权利的有关规定明确指出,若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则其将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中的失业保险金部分。 这是因为在此类情况下,公司通常也不会为您缴纳相关费用以满足缴纳失业保险基金的最低标准。 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成为申请失业保险金的资格要求之一便是,申请人必须是非自愿离职岗位的劳动者。
本人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属于非本人自愿中断就业,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的额度因地域差异而有所区别,且这其中参杂着个人缴纳失业保险时长的影响。 针对不同层次的累积缴费年限,我们梳理出如下适用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累计缴费年限未满5年的职工: 可享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作为失业保险金。 对应的具体金额划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档为每月660元; 第二档为每月630元; 第三档为每月580元。 累计缴费年限在5年至10年间的职工: 享有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5%。 同样,将其细分为三个档次: 其中第一档为每月720元; 第二档为每月680元; 第三档为每月630元。 对于累积缴费年限超过10年但未达17年的职工: 精选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同样,同样将其细分为三个档次: 其中第一档为每月770元; 第二档为每月730元; 第三档为每月680元。 当劳动者累计缴费年限已达到或超出17年时: 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计算得到。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公司倒闭,员工可以凭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即可。失业金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即便公司破产,也是需要支付员工工资并给予赔偿的,员工工资属于破产清算的优先偿还项。
失业保险金主要以其投保人于失业前所从事工作的平均月薪为基准,参照相关比例进行计算并予以发放。 鉴于每位参保人所持有的平均月薪不尽相同,因而在获得失业保险基金方面的待遇亦各有差异。 严格遵循相关规章制度,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1至12个月内,可按上一年平均月薪酬的45%作为标准;而自领取之日起第13至24个月期间,该比例则调整降至35%。 此外,失业保险金额度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参保人在失业前缴费年限愈久,自然在失业后可享受到的失业保险期也就相应延长。
主动辞职没有失业金。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