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
国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一)权利保障原则 (二)公开原则,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三)平等原则,根据国际法上的对等原则,各国一般给予居住于该国的外国人平等的权利。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金融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是有相关规定的,具体如下: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
主要包括三款规定: 1、公开后可能对国防、外交、国家安全、领土完整、民族团结等国家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2、公开后可能影响重大经济金融政策的有效实施、信息安全或者造成经济金融市场异常波动的信息; 3、经地方同级人民政府确认,公开后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或者涉及民族、宗教、侨胞等事项公开后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申请信息公开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告知其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对行政机关的答复或者逾期不予答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要在全面公开省、市、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和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国家统一目录清单。(省审改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落实
青田县信息公开公告包含的内容: 一、机构职能; 二、政策法规; 三、规范性文件; 四、领导信息; 五、规划计划; 六、部门工作动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法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会导致公众被舆论、谣言所欺骗,造成政府信誉度降低、恐慌等现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如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 (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
执行信息公开内容都有: 1.立案的有关情况。 2.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 3.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