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 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100万元欠条该按下列方式来写:1、该写明欠款人的姓名、住所;2、写明债权人的姓名、住所;3、写明欠款产生的原因;4、明确欠款的数额、币种、日期;5、明确还款的时间、地点、方式;6、写明违约责任等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要看承诺书的具体内容
借条超过三年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让对方同意自愿还款,因为对于诉讼时效以及届满的借款纠纷,借款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借款人同意履行其义务。
电子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借条应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但欠条形成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因劳务产生的、因损害赔偿产生的等等。 3、举证责任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并举证证明交付情况即可;而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还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4、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民间借款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属一般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原则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说如果涉及民间借款案件,当事人可以带齐相关证据或材料去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借条和欠条的差别如下: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等等。3、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借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应当从债务人拒绝偿还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三年。欠条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次日开始计算。
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书,然后在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应将更多的贷款票据抄送法院以作为证据。法院将根据债权人提供的证据作出判决。诉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被告人意识清楚;3、诉讼有特定的主张,事实和理由。4、在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