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破产的债务由个人(私营)独资应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和投资人共同来承担。 有以下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下列财产不得查封: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夫妻共同债清偿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协商一致的原则; (三)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四)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个人讨债方法如下: 1.诉说自己的难处。可以以婚娶葬祭急需高额资金为由,向对方要回借款。 2.委婉地表示。 讨债有下列手段: 1.行政手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也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进行仲裁,裁决债务人必须履行债务。 2.经济手段。运用中断合作关系手段帮助讨债。 3.法律手段。如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
连带债务的成立有以下条件: 1、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债务标的须为同一。 3、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 4、债务人之间须具备连带关系。 《担保法》第十二条规定,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
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方式有三种: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离婚后的债权债务也是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婚前所欠债务通常是属于个人债务,如果所欠债务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那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需要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 债务的法定抵销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双方必须互负债务; 二是两个债务都必须已经到期; 三是两个债务的标的种类和品质相同。 只有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可以实现债务的法定抵销。
逃废金融债务的九种形式是:根据《逃废银行债务客户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债务人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 1、不经债权银行同意,以改制、重组、分立、合并、租赁、破产等方式悬空银行债权; 2、通过非正常关联交易抽逃资金、转移利润、转移资产,致使银行债权被悬空; 3、以转户和多头开户等方式,蓄意逃避债权银行对贷款的监督,使银行贷款本息无法收回; 4、故意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