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期限的长短,通常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护理费的标准和资金来源有了明确规定,但对如何确定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护理的程度和时间都没有详细的解释。各省、直辖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工资不是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实际应发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是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若住院,一般会根据出院时间确定。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也可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必须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
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情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治疗或伤情稳定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停工留薪期终止。伤情好就可以
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以及用人单位的处理来看。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中,对于停工留薪待遇,按照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因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是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若住院,一般会根据出院时间确定。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也可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