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效力: (一)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的常见情形: 1.违法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公司法赋予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条款更大的自由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章程可以随意规定。如果公司股东会决议对章程条款的修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东会决议无效。比如修改公司章程限制股东会选举权等股东权利、违反股东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的规定、违反章程修改需要2/3以上表决权的规定等,做出上述相关内容的股东会决议均为无效。
区别: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算做出资。但技术入股不需要实缴。现在公司注册采取认缴制,也就是可以先不实际出资,但如果在还没完成实际出资义务之前,公司就倒闭了,对外欠了债,那么因为没完成出资义务,这时股东就要对公司的外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了。
投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 1、工商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财税顾问、投资顾问、财税代理、资产托管、商务资讯;商标注册。 2、教育资讯;翻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进出口业务等多个领域.每个公司注册时申请的经营范围不一样,需要区别对待的。 3、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公关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
不能。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之下的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单独的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总公司所有;分公司不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经营所得归属于总公司,当然其在民商事活动中出现了行政违法,行政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股东人数较多或者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有利于个体创业;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可以促进我国建立信用体系;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有利于推动资源配置方式转变。
符合。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设立分公司存在以下风险: 1、合同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签署风险,二是合同履约控制的风险。 2、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司利益。 分公司的运作一般相对独立,而且拥有更高的权限,掌握更多的资源,总部主要关注分公司的经营业绩,忽视对于分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往往容易产生分公司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司利益的风险,常见风险有: 管理人员泄露、出售所持有的公司客户信息或公司经营秘密,获取不正当利益; 管理人员自营或帮助他人经营与分公司或总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给总公司造成损失; 侵吞分公司财产和资金。 3、抵押担保风险,虽然在法律上来说,一旦在抵押担保上出现风险,由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分公司并没有独立的资产,也就是说所有的责任最终都需要总部来承担。 4、法律风险。
了解你要出口的产品的相关政策,比如退税率或出口税,需不需要许可证等等。做报价。根据产品价格、退税率或出口税、市场平均利润、预期的利润等因素,做出基本报价。找客户。在网上,或者根据各种信息资源,比如世界进口商名录,寻找有可能采购产品的客户。交易调价磋商。就是跟客户谈价格,交货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