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023-05-17 09:49
股东依法出资即具有股东资格,产生股权归属纠纷时,只要股东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同时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具有股东资格。
2022-08-29 13:58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2023-05-30 08:39
股东依法出资即具有股东资格,产生股权归属纠纷时,只要股东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同时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具有股东资格。股东依法出资即具有股东资格,产生股权归属纠纷时,只要股东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同时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具有股东资格。
2022-08-29 13:49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2022-08-23 16:01
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即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就是二十年,二十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