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办公是没问题的。但是资金进出还是要通过注册公司当地的开户银行的。还有要在注册地办理税务,年审等等。
需要证件齐全。房地产开发商都需要具备这些证件才可以卖房,如下: 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开工证;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6、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其区别主要在于: 第一,登记注册的法律依据不同。商标是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注册,而企业名称则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 第二,取得方式不同。在我国,一般商品的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即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未注册的仍可使用,但不享有专用权;而对企业名称,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准使用,也就不享有名称权。 第三,权利特征和内容不同。商标权可以自身使用,也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但企业名称权一般不允许单独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某些企业将他人的中文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进行登记,对此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禁止,但如果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仍然构成侵权商标权。
总公司不可以用分公司的业绩。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所以,两者是单独分开的,总公司不可以用分公司的业绩。
公司资质是指公司在从事某种行业经营中,应具有的资格以及与此资格相适应的质量等级标准。对于公司资质,一般有两种: 1、经营资质。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能力资质。如企业获得的由地方、国家、专业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等。 目前我国法律上对于不具备相关资质而进行活动的处罚规定也是相对完善的。 比如:《建筑法》有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公司上市要求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公司成立两年,尚不满足条件。《证券法》第五十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法》 第五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公司向股东借款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
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 1—3个工作日操作: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 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材料时间: 5—15个工作日操作: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 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 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时间: 预约当天操作: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 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时间: 1—2个工作日公司章公司章操作: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 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设立公司涉及事项较多,具体需要的时间以各地的工商部门为准。 《公司法》第八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自然人是最基本的民事主体,基于出生而为民事权利义务主体的人。与“公民”内涵不完全相同,既包括本国人,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与“法人”同为民事主体。世界各个国家或者地区民法都有关于自然人的规定。
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是员工自己辞职,是无赔偿金的。如果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单位不能满足员工保持原工作状况的一个要求,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