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丈夫死后改嫁他人,可对公婆仍尽赡养义务两位老人丧子之后从族人中过继一子,离世前留下“继单”,写明房产归过继子刘某二老死后,刘某夫妇将老人房产变卖获款5800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男性的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的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同时鼓励晚婚晚育,未成年人在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生育子女并不违反法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能改成你的名字,首先是,你是添加到共有人上还是完全过户到你的名下,如果是添加共有人必须由你丈夫,带着房产证身份证件,陪同你本人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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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丧偶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的义务。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是以婚姻关系为纽带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属于姻亲关系,相互之间并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说他们之间也就没有赡养、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彼此一般也不发生法定继承关系。 【法律依据】我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说,这是我国继
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赡养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 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 若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就自动解除了。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儿媳没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那么儿媳也无赡养公婆的义务。当然,在婚姻存续期间,妻子因婚姻关系对公婆有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的义务。 但是,丈夫去世后,失去了婚姻关系的支撑,妻子就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因此公婆不能在儿子去世后强制要求儿媳支付赡养费。
不可以。赡养岳父母,只能是妻子的收入当中抵扣,赡养公婆,只能从丈夫的收入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