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找担保公司合同遗失的,可以找银行补办。 一般在银行有贷款合同的原件,因为当初是一式两份的。可以提交遗失的声明,到银行申请复印一份并盖上校对章,银行的贷款合同复印件与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是与担保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遗失的,也同样可以去担保公司补办一份,也可以复印原件加盖公章,写上说明。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如下: 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支付房屋租赁费用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4、离退休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6、非本市户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7、出境定居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8、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9、家庭生活困难。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异地买房子可以使用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主要流程如下:首先,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然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最后,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并发布,现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五(含)年期以下2.75%,五年期以上为3.25%。
不是,房产证可以正常办理的,通常办理完房产证以后,才可以进行贷款的。 房产证办理流程: 一、提供所需材料。 二、进行产权登记。 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四、注意事项: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公积金贷款一般在二十天内可以审批下来。公积金办理贷款,工作人员一般就是告诉你十天十个工作日,也就是二十天。首先拿着你的购房合同和公积金卡。户口本,身份证,去公积金递交。审核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审核结束后去公积金,签借款合同,然后等待放款。
住房公积金是专项住房储金,无论贷款还是提取都只能用于自用住房。商铺、车库、库房等非住宅都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贷款期限变更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申请时点无逾期还款; 2,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无不良还款记录,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 3,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提供导致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客观事由的说明材料,同意对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应变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公积金贷款签完合同到放款之间的时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般需要1-3个月的时间。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职工提供办理材料; 2、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3、管理中心开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书; 4、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5、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每个地区要求不同,具体你可以咨询下你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首先要提供经县房产交易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然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权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