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2018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7年月平均工资。2018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8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者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上海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18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原则上缴存比例为各7%;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4-04-10 15:12
本公司所规定的公积金征收比例区间介于5%至12%之间,具体执行程度需由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
对于员工个人而言,其每月须缴纳的公积金数额是按照他们在过去一年当中的平均月薪来计算得出,且这个金额本身还会按照公积金的征收比例进行再分配。
反观单位,即便是他们为员工缴纳这部分公积金,也需要依据同样的测算方式和相应的利率。
简单来说就是将员工上一年度整个月份的平均工资作为基础数据,然后分别乘以各自的比例系数,这样就能得出每个员工个人与公司各自需要承担的公积金交纳金额。
2022-09-19 14:28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9730元。
缴纳比例: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
3.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2022-09-07 09:48
缴存比例调整要求: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当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
缴存单位基数规定: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6365元,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意见,确定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091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782元。按照郑州市2021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00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00元。
2021-02-03 14:22
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99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14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3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
2025-03-03 11:53
员工公积金缴纳比例个第规定不一,与用人单位一致,一般为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12%。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