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借款与民间借贷行为,并不违规违纪。但是和管理和服务对象产生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则属于违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 以本人、亲属或他人名义,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借为名,长期不还,实为利益输送的行为; 2. 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无息、低息向他人借款或高息出借资金的行为; 3. 与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资金借贷,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 4. 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有偿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要求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5. 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 6. 其他违反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借贷行为。 参与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甚至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相关人员谋利的行为,则可能认定为受贿。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是国家监察机关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所给予的纪律处分和惩戒。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公职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属于违反八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影响党政机关正常工作效率,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较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工作日午间饮酒,一般将其认定为违反工作纪律,给予政纪处分。根据《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和形象饮酒行为的暂行规定》,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和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组织处理。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职人员婚内出轨处理方法。根据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职人员实施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的行为,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应当受到警告、记过或者是记大过的处分。如果公职人员出轨的情节十分恶劣的,可能还会给予降级又或者是撤职处分。情节达到严重的程度,会面临开除处分的处罚。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包养情人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公职人员不可以经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公职人员不可以注册公司。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从事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可以注册公司,也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的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以他人的名义经营或经营企业; (二)违反规定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票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投资其他证券;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股份的个人; (五)违反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规定从事兼职或兼职工作,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六)辞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在前职务管辖范围内的经营范围内的从业,或者从事与业务有关的营利活动。在前任职位的管辖范围内。
公务员发生男女作风问题,包养情人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根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包养情人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公职人员醉驾处理如下: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除按照交通安全法处罚外,还要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发现一次酒后驾驶的,给予诫勉教育,并通报批评;因醉驾被拘留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隐瞒事故真相,妨碍调查处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从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酒后或醉酒驾驶公车的加重处理。
我国《公职人员行政处分法》主要包括七章内容,分别是总则,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复审、复核,法律责任,附则。 其重点内容主要包括,适用主体范围、政务处分与处分的关系、对公职人员权利的保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责任,以及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五方面。
“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监督检查包括:(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根据《监察法》第三条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