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遗嘱一般没有时效,即遗嘱经过公证之后是一直有效的。但对于继承权纠纷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一般三年时间。
变更原公证遗嘱,必须到原立遗嘱的公证处,按原来立遗嘱的法定程序办理手续,才能用新公证遗嘱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如果原立遗嘱的公证机关在外地,来去不便,则可以到现在居住地的公证机关办理新的公证遗嘱,并说明原公证遗嘱的情况,这样经办新公证遗嘱的公证处,会通知原立遗嘱的公证处,从而保障变更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但是公证遗嘱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遗嘱失效的情形: 1、有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因为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当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有冲突时,有冲突部分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因为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
公证遗嘱可以撤销,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已经经过公证的遗嘱。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分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订立公证遗嘱的程序: (一)申请。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材料。 (二)审查。公证人员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 (三)出具公证书。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
订立公证遗嘱主要有以下程序: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2、公证处受理; 3、公证处对遗嘱审查; 4、批准出证; 5、公证书生效; 6、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规定,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4、撤消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
有效公证遗嘱的法定要求如下: 1、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2、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 3、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等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
订立公证遗嘱本质上就是将已订立的遗嘱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就可,办理遗嘱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2.审查。公证处对遗嘱的内容以及订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审查。 3.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撤销需要遗嘱的订立人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撤销或者向通过公证处申请办
公证遗嘱可以根据需求选择请不请律师。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