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要想进行公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向相关公证机关申请公证:(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公证只是为了让房产继承的效力更加明确,并不意味着不公证的房产继承就是无效。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那么公不公证都不影响继承的效力。
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如下:1、当事人到居住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公证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证明材料;3、经审查,公证机构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所需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2、房产证等要继承的遗产证明;3、明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必须当场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书写并签字)。
老人遗嘱公证要准备本人的民身份证、户口簿、遗嘱公证书、遗嘱人的死亡证明、遗嘱标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等材料。且前述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否则,公证机关可以拒绝办理公证。
1、提交材料:死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医疗部门的医学死亡证明、居(村)委会的死亡证明;法定机关的死亡证明信、殡葬馆的火化通知书)。
遗产继承公证的法定程序为:先向办理公证遗嘱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然后提交继承人的身份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以及遗产的权属证书等证明材料;最后将证明材料交由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即可。
办理收养公证的,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一寸照片;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应在所在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申请人还需提交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依法办理收养公证手续。
遗嘱公证需要以下手续:1、立遗嘱人明确遗嘱内容后,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2、立遗嘱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遗嘱中分配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3、公证处受理后,立遗嘱人清晰阐述其遗嘱意愿,并由公证人员负责记录;4、领取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出资人一般不可以要回房子,但双方具有书面房屋代持协议或其他正式说明可以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存在的可以要回房子。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其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借名买房产权归属对方,出资人仅具有债权效力。
老人遗嘱公证要准备本人的民身份证、户口簿、遗嘱公证书、遗嘱人的死亡证明、遗嘱标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等材料。且前述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否则,公证机关可以拒绝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