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龄及学历条件。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二、政治条件。征集服现役的公民要符合《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要求,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战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三、身体条件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的基本身体条件。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1)身高:男性160cm 以上,女性158cm 以上。(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3)视力: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 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4)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拒服兵役人员必须承担的后果: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役军人有前款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逃离部队罪】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征兵工作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征兵即兵员征集,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征集应征公民到军队服兵役。就主体而言,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部队的征兵,又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警察部队的征兵,但不包括预备役部队及民兵组织的征集。就过程而言,征兵则泛指兵役登记、检查身份、政治审查、接送兵员等各个环节。在上述任何中的一个环节,如果徇私舞弊而接送不合格兵员的,都可构成本罪。所谓徇私舞弊,是指谋求私利、因徇私情,在征兵工作中故忘弄虚作假,使不合格的应征人员征集成为军人。其具体形式多种多样,如把不合格的人予以兵役登记,在体检表上填写虚假的内容,隐瞒真实年龄和文化程度,伪造、变造、涂改入伍登记表,明知是不合格兵员仍然予以接收等等。所谓接送不合格兵员,是指向部队输送或部队接收不合格兵员。不合格兵员,顾名思义,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征条件的兵员,有的是身体具有严重生理缺陷、残疾或患有严重疾病,致使身体达不到应征入伍的要求;有的是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被判处刑罚的刑满释放人员,致使政治条件不符合要求;有的是年龄或文化程度不符合规定,在我国,根据兵役法第12条和第49规定,在平时:(1)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服现役;(2)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3)根据军队需要,可按前两项条件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4)根据军队需要和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未满18周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战时遇有特殊情况,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可以决定征召36岁至45岁的男性公民服现役。兵员的文化程度,城镇公民必须是高中毕业以上,农村公民必须是初中毕业以上。凡是不符合上述年龄、文化程度的条件,即属年龄、文化程度不符合规定。在征兵过程中出现的徇私舞弊现象比较多样,如为了谋求私利,使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没能入伍,使不符合条件的公民入伍;制造虚假情况或隐瞒事实真相;冒名顶替;超征、少征;应免征、缓征、不征的没免征、缓征、不征,不应免征、缓征、不征的却免征、缓征或不征;非法收受被征兵对象及其家属的款物等。接送不合格兵员,是对应征公民或征集对象的现实表现、个人经历和家庭状况、身体状况等,未严格进行审核或检查,而导致不符合政治、体格条件的兵员征入部队的情况。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主体一般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一般是为了逃避服役,犯罪动机则多为贪生怕死、怕苦怕累。
战时逃避服役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主体一般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一般是为了逃避服役,犯罪动机则多为贪生怕死、怕苦怕累。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主体一般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一般是为了逃避服役,犯罪动机则多为贪生怕死、怕苦怕累。
逃离部队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规定,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拒绝服役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主体一般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一般是为了逃避服役,犯罪动机则多为贪生怕死、怕苦怕累。
依据我国《兵役法》的规定,对于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如果做逃兵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如果是现役军人的,由中央军委会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