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合同是不会影响应届生身份的。应届毕业生是指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全日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当年毕业的学生都是应届毕业生。 另外,我国政策还规定,在毕业后两年内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也属于迎接毕业生,这个时候如果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有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那么就不属于迎接毕业生了。
兼职合同是可以随时停止的。 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不能约定试用期。 但是如果是全日制用工,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在试用期期间辞职,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的。
兼职合同未到期突然辞职的,一般是不会扣工资的。但是因为你的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你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损失。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你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向单位提出离职,正式工需提前三十日提出离职,试用期提前三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