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军人婚假10天,军人结婚,符合晚婚条件的(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可享受10天晚婚假。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
军人结婚婚假是10天。军人结婚,符合晚婚条件的(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可享受10天晚婚假。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
破坏军人婚姻构成犯罪应负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军人婚后获得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军人婚后获得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
军人离婚需要申请,军人离婚需要提出申请,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军人配偶要求离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
军人犯法的惩罚按照刑法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来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二十条,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 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二十一条,战时违抗命令罪, 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婚姻法对于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
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后,现役军人本人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军人配偶进行一定的说服教育,积极改善夫妻关系,判决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三条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退休军人离婚财产分配的依据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 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