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2、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 【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
军人的自主择业费可能属于个人财产,也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军人的自主择业费是在什么阶段获得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
军人的复员费,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述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
和军人结婚不能离婚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1条规定等等。 我国军婚是受法律保护的。和军人结婚不能离婚,这个问题不是绝对的,如果军人有严重错误,可以离婚,但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双方必须对婚姻忠诚,否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中
军人结婚要符合《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中的各项要求。同时,也要符合国家一般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 1.双方均为现役革命军人到当地政府申请登记结婚者,必须持有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结婚证件及介绍函件。 2.凡现役军人回家结婚者,须取得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信,或在准假证主注明系回家结婚,当地政府始予登记.如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为结婚问题向当地政府了解女方情况时,当地政
军人离婚在法律上的特殊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
军人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也按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双方军人能离婚,双军人办理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
《婚姻法》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没有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