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审理。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做出判决。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