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另外不可以不上保险,保险是强制性的。
包工头欠薪没签合同农民工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劳动者受伤后,经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受伤职工提供工伤保险待遇,并对劳动者的工伤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排除或者有其他原因与受伤职工发生争议的,才需要仲裁或者诉讼,仲裁并不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必要途径。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
招农民工的,存在用工关系,但不是劳动关系。包工头并不是合法的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规定,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及时划拨工程款、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老板欠农民工工资不给劳动者可以收集以下能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
最新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三、食宿交通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
雇员与农民工的人身损害赔偿一致,农民工属于雇员的一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
托欠农民工工资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建筑公司没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