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出纳会被裁员。公司的出纳人员不能参与公司破产清算的过程。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如果严格要求劳动者根据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实质是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全部转移到劳动者身上,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来说,显然有失公允。所以,酌定出纳承担公司10%的损失。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出纳人员的职业道德: (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2)熟悉法规。 (3)依法办事。 (4)客观公正。 (5)搞好服务。 (6)保守秘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
出纳人员的工作交接: ①已经受理的出纳业务尚未填制收、付款记账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本人印章; ③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记账凭证、现金出纳登记簿、银行存款日记账、财务专用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会计主管章、现金支票簿、转账支票簿、现金、有价证券、有关空白凭证
你好,可以,只要有证据可以起诉出纳,还要看数额,数额如果达到犯罪程度,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您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您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您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可以
出纳没有会计证是违法的。
出纳兼采购员,违反了财务规定的。
出纳人员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工作制度,是日常经济生活中要求出纳人员必须遵循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 (一)出纳工作应该由指定的专职或兼职人中担当根据钱、账分设的原则,会计和出纳不能由一人兼任,以便分清责任。在比较小的单位里单位负责人也不宜兼任出纳人员,出纳人员除了登记现金日记账之外,不得监管总账或支出明细账,但可以监管其他同现金没有直接联系的账簿,如固定资产账等,不是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收付现金。 (二)出纳人员应该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办事银行、现金收付,审核工作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他指定的会计人员来担当,有些开支项目是按预算计划执行,并有明确开支标准的?出纳人员可以先付款、后交他人审核。银行或现金属于收入性质的,还应同时开给发票或收据。 (三)出纳人员应根据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业务结束后,应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并核对相符。
出纳对不上账,如果钱是你拿了,涉嫌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你没拿,警察来了也是查询这些账务,必须找到你拿的证据,才能抓你。即便是现金真的缺失了,但是无法确认是你拿的,也不会抓你。你有保管责任,但不是盗窃,所以这属于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如果你真的偷了钱,并且有证据证明,这属于刑事案件。所以,目前顶多能证明现金可能存在短缺,但是短缺的原因没有找到。警察不会让你坐牢的。没拿就是没拿,没拿就不会判刑,如果真丢了,要负责人,需要赔偿,也不会坐牢。所以,眼下你需要仔细查找原因,到底是帐错了还是钱少了,钱少了怎么少的,帐错了调账。
行为人出纳帮董事长挪用公款的,有责任。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